烩肉的牛肉怎么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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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题目就有问题。 “烩”字有“和(hè)”的意思在里面。 古代的“和”是多音字,有两个读音[huó]、[huì]。现代汉语里这两个读音都保留了,不过意思有所差别。读作[huó]时,是搅拌的意思;而读作[huì]时,是指按照一定的比例把两个以上的原材料融合在一起。 所以从文意上来讲,“烩”应该指后一种情况。也就是说,这里的“烩”应该理解为“烩”的本义——把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东西放在一起混合均匀。 这样理解的话,题目中的句子就应该改成下面这样: “烧羊肉为什么要带骨头煮?因为这样的话,牛羊肉的味道才能互相融合。” 如果把这句话当成是描述烹饪手法的话,那就是错上加错。 因为这里所谓的“互相融合”是不符合事实的。 (一)烧熟之后的情况 我们平时说某种东西“融合”了,一般是指这两种东西原本就在一起,只不过我们没注意而已。比如: 水和水蒸气可以融合: 这壶水里溶解着大量的气体。 但是如果原来就不在一起的话,是很难融合的。比如油和水: 或者酸奶加了清水: 当然,把油和水混合在一起也不是做不到,那就只能机械混合了。比如用打蛋器把油和水混合起来,这就是典型的机械混合:

(二)炖煮的情况 如果是炖的话,更不可能达到“互相融合”的效果。 首先,炖的时间比较长,至少十几分钟到半小时,更长的话,可能几个小时。时间充裕的话,温度也能做到很低。这样就能保证进入食材里的氧气很少,不会产生氧化反应,也就不会出现颜色加深的问题。

当然,你说你用的炉子功率很大,时间很短就把肉炖熟了。那我只能说,非常遗憾,你没有学到炖的这个技能。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用高压锅做肉类菜式的时候,由于高压锅的压力很大,在沸腾的高温环境下,内部温度非常高,超过200℃。这种情况下,肉类里的血红蛋白会与氧气结合,发生非酶促有色反应,从而使菜肴出现变色现象。所以用高压锅做的肉类菜品,都是黑色的。这与“互相融合”也是毫不相关的。 用带有骨头的羊肉煮制,是不可能起到“互相融合”的作用的。要说是为什么,原因也很简单——原料本身就没有“融”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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