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诉讼何时公开?
一般来讲,司法程序会经历立案、审理、判决等阶段,不同的案件类型各个阶段的耗时不一样,但是大部分都会经历以上几个阶段。 其中在审理和判决阶段,如果原告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或者被告提起反诉并且提供了担保,法院一般会要求被申请人提供相应的等额财产进行保函,在这一过程中,被申请人即被告通常是有机会了解原告诉讼请求的,这时候被告就可以着手准备应诉工作。
当然,如果被告不想告知原告其诉讼请求的,可以直接不向法院提交答辩状,这样就能够最大限度的避免原告获悉被告的抗辩事由,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 至于判决后是否会披露当事人的名字,则取决于法院判决的结果以及法院是否依原告的申请发布生效判决文书。 比如,当事人之间是民间借贷纠纷,法院判决债务人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及利息,那么,判决结果就应当包含原告的姓名,并在判决作出之日起生效,法官可以依原告的申请发布判决书;但如果双方是合同纠纷,原告起诉主张被告违约,并要求被告承担违约金,而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那么这时判决结果就不必包括原告的姓名,因为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得到支持,法院无需向被告释明原告的名字。 当然,有些特殊情形下,被告也是有可能提前得知原告的姓名的,例如,原告仅起诉了被告个人而不起诉其所属的企业,那么,被告是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责令原告提供证据证明原告有资格作为本案的适格主体的,如果原告无正当理由不提供证据,则视为原告没有证据加以证明,并需要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在这时候,被告就可以知道原告的姓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