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行政人员包括哪些?
我所在的学校是小学校,全校60多个老师,250个孩子。行政人员7个(不包括后勤)。 校长1个。 副校长3个。 教导处主任3个(综合实践、科研、教务) 政教处主任2个(团总支、大队辅导员) 办公室主1个。 总务处主任1个。 工会副主席1个。 还有1名会计兼任出纳。
现在学校的岗位设置是参照在编教师的职称来设定的。 比如,我校如果有3个中级教师的话,那行政岗位就可以设5个: 校长1个 副校长3个(每个校区各一名) 教导主任3个(每个年级一个) 团(少)书记1个(与教导主任兼) 办公室主1个 然后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再具体分工。
如果学校没有相应的编制,那么行政人员的数量可以比照有编制的学校同类职位的人数确定。 但无论如何,校长的职责中都有明确的规定:要领导并指导学校其他行政人员的工作。 所以,不管一个校长带多少人的团队,他都必须对所有的行政工作负责,并对所有行政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 我所在地区对小学校长的任职资格是这样规定的: 小学校长要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且是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的教师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担任小学校长必须满3年且在现岗位任满1年;身心健康等等。 当然,学历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是要热爱教育工作,尤其还要热爱小学生。因为校长工作的对象是还未成年的孩子。
一个严于律己、宽以待人、有爱心的校长才能带好一个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