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怎么划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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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下,这个新闻里面有两个问题需要讨论一下: 第一个是“公摊面积”的问题;第二个才是大家最关心的阳台的归属问题;

1、什么是公摊? 关于这个问题,我在《买房到底买哪里》里有过详细的介绍,这里我再复述一遍: 在一个小区的建筑面积(楼总面积)中,属于业主共有部分的比例是多少呢?根据2014年1月27日住建部发布并实施的《房屋建筑规范》规定,住宅的建筑面积共分为两类: 一是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使用面积、墙体面积和阳台面积构成;二是公用建筑面积,由外墙水平投影面积的50%加套内建筑面积的3%再加上应分摊的电梯井、楼梯间、设备间、公共门厅及过道等公共建筑空间之和组成。 其中,公用建筑面积中的楼梯间、电梯间、设备间、消防通道、值班警卫用房等都是必须满足小区基本功能的基本设施,不可随意删减。所以,这些是不能计入公摊的面积部分的。而能计入公摊的部分就是外墙的一半以及各楼层公共部位的大堂和走廊了。 从上图可以看出,在一般的小区内,公摊面积约为10%~18%之间,也就是说一套100㎡的房子,实际上只有90~82㎡左右的实际可用面积。当然,由于不同户型的建筑结构的不同,导致公摊系数也有所区别——比如一梯两户的板式楼盘,公摊要低于塔楼的一梯多户的产品。

2、哪些属于公摊面积? 对于刚刚提到的,用于公共部分的走廊大堂以及公共楼梯,这部分都是明确的归业主所有的,是不存在争议的。 可是对于像新闻中报道的小区,明明有阳台却没有算在自己的产权内,这就让人有点摸不着头脑了。其实这涉及到一个“得房率”的概念———得房率高意味着套内实际可使用面积多,反之亦然。 所以,所谓的“公摊”说白了就是指开发商为了建造更高层数的高容积率产品时,将本应该属于公共通道或设备间的一部分面积以墙体的形式围合起来,然后作为住户的套内面积出售给业主的行为而已。 从这个角度上去看的话,所谓业主的“公摊面积”,并不是指的什么公共区域之类的,而是被物业用“围合”的方式圈进房屋内的面积部分!

优质答主

1、“我家房子是20多楼,前面一栋19楼,我那面有个平台(4米高)可以封个窗子,请问这个平台的面积属于谁的” 答主在《房屋建筑结构施工图》里没找到这一层有飘窗的图纸,所以不知道有没有窗户。不过因为都是高层,肯定没有挑空阳台和挑出凸窗了;而且既然问了这个问题说明你的问题就是问窗外有没有窗台,而不是问有没有落地窗,那么这肯定是阳台或者凹进去的地方,不可能是飘窗。

3.如果这个不是阳台而是房间的话呢? 这个就涉及到《建筑设计消防规范》2.5.8条(也就是防火间距的规定)第7款的内容要求了,即每套住宅不应超过60平方米且必须有一个安全疏散的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门必须是安全的出口通道!不能开一个门作为进出的出入口啊,比如有的家庭会把门做成旋转门什么的……这是不可以的!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哦!) 因此题主的问题应该是说,阳台和厨房等地方能不能改门或者开窗之类的吧,我觉得最好还是保留,但如果是开放式的设计就没啥问题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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