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比赛中弃权丢人吗?
首先明确一点,从体育道德和比赛公平的角度来说,弃赛都是违反运动员基本行为的,都应该受到谴责。 所以这个问题应该换成:有没有正当理由可以弃赛而不受谴责呢? 答案是有的!而且有很多。 从参赛条件来看,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个人身体条件和赛事组织条件。
一是身体条件。大多数项目对参赛者年龄和健康要求较高,比如马拉松全程组别一般要求年龄限制在18岁至60岁之间;一些项目对体重也有要求,比如举重、摔跤等。另外像篮球、足球等项目对体能要求很高,30岁以后人体机能开始下降,这些项目就不太适合参加了。 二是赛事组织条件。首先当然就是安全性,这个就不用多说了吧。其次是竞赛的公平性,这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同一单位同一项目的选手报名参赛人数不能过多或少(一般是3-4人),另一个是竞赛器材必须标准统一。最后才是竞技水平是否适宜,毕竟参加任何比赛我们都要先过自己这一关不是么?
如果因为个人身体条件或赛事组织条件不合适而放弃参赛,既不存在故意失误或者消极比赛的情况,也没有损害他人利益,那么这样的弃赛是不存在道德问题的,也不会受到惩罚。 但如果你是因为自身能力不足而退赛,那就另当别论了。这里的能力不足包括了技术能力和身体素质两方面,比如你报了个百米冲刺但是跑不了步,那就算是你主动放弃比赛了,这种弃赛自然是值得商榷甚至应该受到指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