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301协定是什么?
“301条款”是美国《贸易拓展法》的第301条,是关于“贸易政策审查”的规定,其内容如下: “美国总统有权且应当定期就影响美国的国际经济政策和法律进行审查……总统可以确定进口商品或服务对美国国民或当地居民的影响,或者对制造这些商品或提供这些服务的国家造成的影响……” 简言之,301条款赋予总统以国家为单元(而非以个人和单位为单元)审查外国贸易法律法规的权力。
301条款的适用程序大致是这样的:由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根据总统的要求进行调查;随后提交以报告为基础的“建议清单”给总统;最后由总统决定采用哪项措施来应对不合理的贸易限制并颁布相应命令。 目前301条款已经历了27次调整。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301条款授权总统采取报复性措施,但总统必须首先尝试与相关国家的政府进行协商。在协商无效的情况下,总统方可采取措施。由此,我们可以想见,在没有美国国会的支持下,总统试图单凭一国之力挑战全世界几乎所有国家的贸易壁垒是多么困难的事情。这也间接解释了为何301条款自实施以来,总统仅使用过一次——当然,也是备受批评的一次。
1980年,里根总统援引301条款指控日本汽车和钢铁行业歧视性地引进外资以及优惠税收待遇,损害美国相关企业利益。双方经多次谈判,于1981年达成双边协议。
但是,这项协议并没有真正解决美方所指责的问题,争议依然存在。 在本世纪最初十年的头几年,国会多次尝试修订301条款,但都未能获得通过。近年来,随着中国崛起并日益成为全球贸易的重要参与方,这一议题再度升温。
从历史看,301条款是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作品。它首开先河,以法律文本的形式确立起了美国政府运用贸易制裁的权力基础。虽然饱受诟病,但它仍然是美国政府手中一张重要的牌。我们有理由期待,在未来,这张牌会被打得更加精明、更具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