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高桥几截几开?
“截”和“开”是指进出口岸。 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港口经营管理办法〉有关条款的批复》(沪外贸〔1998〕543号)中,对“截”的解释是: “截”是指对外贸易货物在运输工具申报出口或进口时,由海关依法进行查验并予以放行,以确定其是否具备出口或进口资格、货物是否实际享有退税、核销等优惠待遇以及是否存在走私等违法行为。 对“开”的解释是: “开”是指对外贸易货物在运输工具申报进/出口时,由海关依法核发进口/出口货物报关单和放行的手续。
“截”与“开”是对进出口行为的概括描述,不是具体的行为方式,也不是特定的监管环节。没有具体的法律条文的依据。但是,根据已有的法律规定和行政规章,可以推导出上述解释。 在现有规定下,“截”和“开”并无明确的法定依据,也没有明确的数量限制。外高桥镇被“截”或者“开”几次,完全是海关执法活动的自由裁量权范围,与法无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