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为什么要担保人?
担保人就是在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债务时,依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担保人应承担相应的补充或者连带责任。通俗点说,其实就是当债务人不能如约还钱时,担保人要承担还债责任。
贷款担保人的形式有以下5种:
1、一般保证,保证人与银行约定,只有当借款人确实不能履行还款义务,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这种就是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简单说来就是保证人与债务人的关系是并列的,无论你在何种情况下无法履约,债权人都可以找保证人来履行债务。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可以将债务人或者保证人作为被告提起诉讼,或者将债务人和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债权人已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民法通则》135条规定,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次日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