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大学录取了还能复读吗?
学生被普通高校录取,按录取通知书的要求办理了入学手续后,其学籍已进入该校,就不能退档换录到其他学校,也不能参加当年其他批次的录取。
确实有正当理由需要转学的新生,可以申请入学后转学。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学生入学后,学校在报到时须对新生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如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一般不允许退学。
被香港特区大学录取的考生,由招生院校通过函寄《录取通知书》及《新生入学须知》等给内地被录取新生。被录取考生在确定是否就读香港院校过程中,要注意所持证件的有效期。内地应届高中毕业生,须是应届高中毕业,学业水平达到毕业水平且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的其他条件。内地学生在香港院校学习期间,其内地户口仍可保留。各院校将根据《内地居民往来港澳管理》规定申请往来港澳的多次入出境签注,在学期间多次入出境香港。完成学业后,学生可获香港特区院校所颁发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内地教育、劳动(人事)行政部门予以承认。
考生收到香港院校来函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将《确认书》(“确定接受”的考生)及港币1万元学费押金(用于抵冲学生第一年学费)一并交给去香港院校的任何一家银行,凭银行回单,寄回相关香港院校,办理缴费注册手续,逾期未缴费注册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