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可以先还一部分吗?
理论上是可以的,但是实际操作比较困难。 理论上来说,借款合同是诺成性协议(即借款人未收到借款前,银行不能发放贷款;借款人收到借款后,借款合同生效),所以你还款要先通过银行转账或者柜台办理还款手续,如果银行不认可你部分还款的事实,那么法院也不会支持你的主张。 但是实际情况会比理论复杂一些。因为放款之后,资金是有流动性的。如果客户需要提前部分还款,一般银行会要求客户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证明客户确实有提前还款的想法和意愿,比如金融机构有规定的纸质申请表或电子文档格式文件需要客户签字确认;
另外就是银行为防范操作风险,要求借款人提供的相应资料用来证实已经归还的款项来源于借款人本人账户,而不是出借方或者第三方账户。因为如果是借款人本人账户,说明该账户的资金流向明确,还款路径清晰,在操作上也没有问题! 如果借款人能够提供上述材料,且银行认可,那么就可以认为客户的提前还款申请有效,银行就会处理该笔业务;
当然,如果银行拒绝,那就是银行的问题了,你可以走法律程序! 但现实情况比这要更复杂一点:很多客户虽然打款时备注了“还某某款”,但银行并不会认可这一点,其原因在于银行的记账是按照会计核算的要求进行的,其并不承认收款人的个人意志对银行会计核算效力。也就是说,除非你有银行认可的证据证明你已将相应的款项支付给借款人了,否则的话,银行只会按照原借款金额扣除已付利息收回相应款项并核算应付利息。所以,没有银行认可的支付凭证、收条或双方约定的支付方式,就算你打了款,银行也会否认你的主张,判决你败诉!! 所以,为了稳妥起见,还是建议大家在银行转账时,在用途一栏填写清楚“还某某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