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工股份会被st吗?
ST是沪深两市的特殊处理对象,包括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等风险警示股票,目前共有30多只股票处于风险警示状态中。 依据相关规则,上市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交易所将对公司的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在风险警示板挂牌,其简称前面冠以“*ST”字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交所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则》),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如下: 一、《上交所规则》第97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一)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 (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 (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除上述四种情形外,因重大违法等情况致使公司可能面临严重财务损失或其他严重不利影响,且难以在市场重新确立接受程度的情形,也可适用退市风险警示。 二、《深交所规则》对上市公司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进行了补充,具体为: 同时,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和《中小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的,本所将其股票交易作退市处理: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且有可能触及法律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 (二)因重大违法行为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三)因违反证券期货法规,可能被给予行政处罚的; (四)因违反工商税务等行政法律法规,被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责令停产停业、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五)其他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应当予以退市的风险提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