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抢劫案多发?
抢银行,在美国比中国容易 因为美国的司法体系对“抗辩”太宽容了 只要你的理由够充分,哪怕你杀人放火,都是无罪!
比如这个案例中 这帮劫匪抢了8000美元(相当于5万rmb)和26根金条 价值将近130万rmb 但是最后检方以证据不足为由 不能证明这6个人实施了抢劫 因为在监听过程中 只有一人提到了“偷”或者 “抢劫”这样的词 但是这样的言语不足以构成抢劫的指控 而抢劫的条件是 不仅要有非法占有目的的语言描述 还要有具体实施行为 最终 由于缺少关键性证据 法官认定被告无罪
再比如 这个案子就更有意思了 这伙人本来想抢一辆货车 但发现车上只有一个司机 于是这伙人就威胁要杀了他 并在抢劫期间向他头部打了两拳
最后这个人因为恐惧而晕倒 在检察官看来 这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而法官却认为 被告的证据不足以证明他“伤害”了被害人 并且从被害人受伤的程度来看也不可能是重伤 所以判决被告人无罪
同样,因为美国的检方非常强大 而且检察官几乎不会“妥协” 所以在美国刑事犯罪中 很多情况下 一旦检方出马 即便证据不足也能把犯人给揪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