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股份怎么算?
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民事主体资格。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发起人填写的章程备查文件齐全、规范; (三)注册资本符合《公司法》和有关规定; (四)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出资已经缴足。 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的条件中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已发行的股票总数应达公司股本总额的25%以上;
(二)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不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时,其股额应当按照下列方法计算:
(一)实收股本总额=每股面值×发行的股票总份数[注1];
(二)股份总额=实收股本总额+已发行尚未到期的股份���注2】
股份的票面价值是指股份持有人所持有的股份数额与其面值之间的比例关系。每一股份都有其相应的票面价值,而每一个股的票面价值又都是相等的。
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的需要确定股份的票面价值。但是,股份的票面价值不能低于人民币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