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领域多元化?
需要明确一点事实,那就是无论投资者还是基金经理,都是“人”,而“人”的特性往往会掩盖风险、降低收益。 举个例子,1970年诺贝尔奖得主詹姆斯·托宾提出了著名的“托宾税”概念。简单来说就是对于金融资产(股票和债券)交易征税,税率高于40%的部分,全部归公。这项政策在2013年被美国国会通过并实施。 为什么要收这么高的税呢?因为市场是参与者组成的一种契约,任何人对价格变动做出的反应最终都会体现在收益率上。比如A认为B手中的股票有价值200元,于是以250元的价格向B购买;然后C又认为A的股票值280元,于是又以300元价格从A手中买入。。。这样一轮轮的交易下来,最后市场的整体收益率就是每个人收益率的总和。因此只要有人从事金融交易,不管是否是主动投资,必然会有一定的税费支出。 如果按照10%的低税率计算,每次交易的税费为5%;那么当股价上涨10%时,每个投资者的实际收益率仅为9%,远远低于10%。但如果按40%的高税率,每次交易的税费达到20%,同样的股价上涨10%,每个投资者的实际收益率就仅有8%,同样低很多。如果市场一直上涨,投资者一直在高位接盘,最终谁赚了大钱还真难说。
其次,从资产配置的角度来看,任何投资者的资金都只能投资于不同资产类别,而且各类别资产之间是不能随便跨越的(虽然可以通过多种策略实现组合优化)。为什么呢? 因为不管是多么聪明的人,都不可能准确预判未来。比如你把钱投到股市里,那总有一天它会涨或跌,但你怎么能保证它一定是今天涨而不是明天涨呢?如果你事先知道明天会是牛市你就把资产全部放到股票里,那后天暴跌你就全盘皆输。而如果是你把股票抛掉第二天再去买回,那你不是自己给自己加杠杆吗? 所以最好的资产分配方式就是分散到各个资产类别中,而且每种资产类的仓位不能超出总资金的10%(具体比例可以根据风险承受能力调整),从而最大程度降低个人偏好给投资带来的危害。 当然,分散到低程度就意味着收益和风险的双重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