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燕郊理财是传销吗?
首先,我们来看一看关于传销的定义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进而谋取非法利益。 从定义可以看出,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是传销行为,关键在于其行为是否符合上述三个特征:
1、须有发展人员的行为。所谓发展人员,是指直接将他人介绍加入到传销活动的人员,即拉人;
2、必须具有层级结构。传销的组织形式具备以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指标的层级结构,上下线之间必须有具有数量或者销售业绩的要求;
3、必须以传销的方式获取报酬。如果仅是以推销产品为名,收取代理费、加盟费等,则不属于传销行为。
那么,接下来我们看看到底能不能将“燕郊理财”定义为传销。 根据工商登记资料显示,“燕郊理财”全称为燕郊金融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的时间是2016年4月5日,注册地址为“三河市燕郊开发区泰合街8号”。
法定代表人黄鑫,注册资本500万元,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不含金融、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企业管理;财务咨询;经济贸易信息咨询”等。 目前,在“燕郊理财”平台上投资的投资者已经陆续发现了问题。不少投资人反映无法取现,平台上的基金处于“封闭运行期”。
记者发现,在“燕郊理财”平台的首页上,显示有大量的新发基金正在进行发售。其中一款名为“创富计划7号”的产品,募集期自2017年9月1日至9月30日,预计年化收益9%-11%,资金用途为“用于借款人借款需求的短期借贷”。
该平台向投资者承诺的投资收益率范围,与上述定义中规定的传销的特征之一“以交纳费用或者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非常接近。 在“燕郊理财”的平台界面中,除了有“投资金额”“预期收益率”“累计收益”外,还有“充值”“提现”等功能。在“提现在即”一栏中,还清楚地显示出用户每次提现需要的手续费。
据此,我们是不是可以认为“燕郊理财”平台符合以上全部3个特征,属于传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