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收购股权停牌多久?
上市公司股票收购,即上市公司收购是指一个或者几个投资者以证券市场公开交易的方式、协议方式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对目标公司控制权的行为。 上市公司的收购分为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和其他方式。
根据《证券法》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及目前实践中的做法,当上市公司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由董事会及时作出决议并向股东大会披露,股东大会通过有关决议后报送主管机关批准或备案;如果涉及收购要约的,还应依法向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在证券交易所交易且公开转让的股份必须要全部要约): 1.收购人通过协议方式收购一个上市公司发行股票30%以上(含30%) 2.收购人拟按照法定条件购买一个上市公司发行股票50%以上的,并且预计收购完成后将拥有对该上市公司表决权的股份超过该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总数的50%”; 3.收购人拟按照法定条件购买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导致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生的变化以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收购人或收购人的子公司持有被收购一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达该公司股本的30%时;
5.因司法程序、行政措施或者证券交易所实行停牌等原因不能正常交易的,持续期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具体期限可以由各省证监局规定);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当存在前四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应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除要披露与现有股东的持股比例情况外,还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收购人和被收购公司应当在报告书中分别披露对被收购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影响以及对被收购公司主要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变更以及变更的具体内容等信息;对于属于要约收购情形的,还要披露要约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