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成交方式有哪些?
按交易方式划分,股票交易基本分为三种方式: 1.全额交易方式(T+0)即现券交割方式,是证券交易中通常采用的一种方式; 2.全额交易方式(T+1),是一种将当日买入的证券交收延长至下一个营业日的交收方式,又称"延期交收 "或" T+1交收"; (深圳股市为T+5交收);3.差额交易方式也叫结算交收方式的一种,是在成交日后的两个工作日进行交收。
我国目前采用的交易原则为差额保证金交收制度,包括:
1、竞价交易实行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
2、买入申报优先于卖出申报;
3、同一交易单位的申报,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
4、成交时的价格决定原则为:成交价格=买入定价申报价-报价差价的最低基数×成交股数/[总成交股数+(最高买入报价量-最低卖出报价量)]+报价差的尾数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对沪深两市的竞价交易方式作出了如下规定:
1、集合竞价是指在某一交易时间与投资者申报的买卖股票有效价格指令能按成交条件自动撮合成交的方法。具体又可分为开市集合竞价与收盘集合竞价两种。
2、连续竞价是指对申报的每一笔委托,由电脑主机按委托买入价成交并逐笔连续撮合。在连续竞价过程中,当某一方的买价高于卖方的卖价位而另一方的卖价低于买方买价位时,电脑自动将双方的委托予以撮合成交。
开盘集合竞价时间为9 :15至 9:25。收盘集合竞价的时间为 14:57至14:60。
上交所规定,所有买入申报不得低于买入基准价格的90%;所有卖出申报不得超过卖出基准价格的100%且不高于前一成交价。深交所则规定,所有买入申报必须以开盘价成交或者由原未成交的买入申报继续提交等待成交。所有卖出申报也必须以前一成交价或开盘价成交或者原未成交的卖出申报继续提交等待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