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资产出表?
资产出表一般有两种理解。
一种是根据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将某项资产从上市公司的合并报表中剔除,这项资产就叫出表资产。
一种是将一项资产转入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科目或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中,该项资产即被视作出表资产。
具体判断标准则如下: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上市公司丧失控制、实施控制但决定不转为出表、处置且丧失重大影响,需要视同处置该投资,同时应当结转对应的投资收益以及长期股权投资差额。
按照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发生减值损失的情况下,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应当提取减值准备,并将计提的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1、在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没有实质性减值证据;
2、除非有客观事实表明该投资的实际净值在可预见的未来不可能收回。
对于已计提减值准备的长期股权投资,或其发生的减值转回金额,不得超过原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
除已计提减值准备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以及除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金融资产,以及投资性房地产、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年产5000株以下的果树等长期资产,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存货或资产已损失,应以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或资产减值准备等准备后,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
企业盘亏或遭受自然灾害损失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损失,应按资产报废或毁损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存货跌价准备的转回由企业根据无形损失引起的原因自行判断。
由于企业合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不同,同一企业不同时期采用不同企业合并方法,以及同一企业在不同情况下使用不同企业合并方法形成的资产,即企业合并中形成的商誉或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企业合并形成的资产,应分别不同情况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规定,企业有确凿证据表明其商誉的蕴涵的资产组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能力出现严重衰退,并且预计存续期内不应恢复时,应当对其进行减值测试,如可回收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应当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但是,商誉应当保持其真实性与完整性,除上述情形外,不应当需要进行商誉减值测试。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形成的商誉,以及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发生的减值迹象外,不进行减值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