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产假多少天2016?

陶悠然陶悠然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42天; 怀孕满6个月以上流产的,享受产假75天。 同时明确规定,晚育者在原产假的基础上再增加30天,但增加的产假不得多于15天。 而对于男性配偶,《条例》也明确了其陪产假的待遇标准。 即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15天。

根据上述条款,在成都要想享受到最长的产假的话,那么就必须符合“年满二十四周岁”、“第一胎”以及“顺产”这三个条件。 因为这直接关系到晚育假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发放。 如果没有符合以上三个条件之一,就不能按照晚育或者独生子女爹妈享受相应的假期优惠。

例如,对于头胎剖腹产的,由于不是顺产,因此就不能多享受15天的晚育假。 不过,尽管法律上对生育假有明确的规定,但不少用人单位在执行时却打着种种幌子来克扣女工作人员的正当权益。

我们建议广大女职工在遇到单位侵害自身合法利益时,应该及时借助工会组织的力量或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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