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烟草是央企吗?
不是,中国烟草属于国有独资企业(公司),有完整的法人资格和产权主体地位。目前,烟草行业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体制。在生产经营方面,实行集团公司与卷烟厂分离,按照产业组织结构和生产经营的组织形式,分别建立法人实体。
1981年中国烟草总公司成立,是中国烟草专卖局领导下的国家烟草专卖局直属机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中国烟草进出口有限公司,是中国烟草总公司的下属机构。 1983年7月,经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国家计划委员会协商决定,在中国烟草工业总公司所属企业中试办党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1984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中国烟草总公司变更为中国烟草集团公司(简称“中烟集团”)。
2003年6月和2006年1月,两次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 2010年1月,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运营效率,中国烟草集团公司进行重组,设立中国烟草总公司,并授权其行使相关国有资产所有权人职责。同时,撤销中国烟草集团公司。
扩展资料:
主要职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的规定,中国烟草总公司的职能主要有: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全国烟草行业发展规划,拟订烟草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
(二)依法监管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和销售活动,监督管理烟草行业和公众信息服务工作,制定烟草行业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依法审查管理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协调和指导行业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四)指导烟叶生产和调拨工作,管理烟草种子种苗、农药化肥等生产资料采购供应及使用,负责烟草行业财税、金融信贷、外汇、审计、物价等工作。
(五)代表中国政府处理有关烟草的涉外事务,承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