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的股票能配股吗?
可以。 举个例子,2016年8月22日三安光电公布了增发预案,9月7日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通过了该方案;10月31日进行股权登记,11月2日开始转股(可转债发行);而12月5日又发布了配股预案,最终于2017年8月完成(增发价4.47元/股、配股价5.09元/股)!
所以质押给券商的股票是可以参加配股的。。。但质押给融资公司的就不行了。 再举个例子,东方航空在2017年底发布过配股预案,结果因为当时市场非常弱,投资者对配股非常反感,最后到2018年中就不了了之了...不过根据东航的说明,这次配股已经获得证监会核准,只是因为市场行情不好所以才没有实施。
那么,这些被锁定和质押的股票是如何参与配股的?我的理解是这样的——假设大股东A拥有某某公司1000万股流通股,其中500万股为质押状态,另外300万股已经被“锁”住了,还有200万股处于可自由交易的未质押状态。 上市公司在推出配股预案的时候通常会设置一个配股价P,以配股价格P向全体股东每10股配售X股。那么对于大股东A来讲,他应该按照以下方式进行操作:首先用剩余的可交易股票换取全部配股份数,然后将换来的配股份数再按照配股价P卖出换回现金,最后再拿这笔现金去赎回那500万已被质押的股票。整个过程就是这样: 可交易部分->配份额数->配股价卖出->资金->质押股票金额->解除质押 如果质押股票数量小于可赎回的资金,则剩下的差额还需要支付利息,反之如果质押股票金额大于需要解质的资金,则需要补足差价,多余的资金仍要按一年定期存款利率计息。 至于这被锁定了3年的300万股会如何处置呢?个人认为有两种可能:一是一直等到解禁后再进行配售,二是干脆直接放弃配售,因为这样操作的话等于变相减持...而且我觉得后者可能性更大一些吧~~~毕竟目前的市场环境下,谁也不想自找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