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可在五层楼吗?
为保障学龄前儿童和幼儿的安全,方便家长接送,避免道路拥堵,在住宅里配套建设的托儿所、幼儿园和养老服务设施等生活服务设施,以及独立占地的幼儿园(含附设幼儿园、幼儿班)和小学,不应设置在五层及五层以上。同时,为提高土地利用率,满足一些地区对于规模较大托幼建筑的需求,新建、改建、扩建托儿所、幼儿园和小学,或将其他建筑功能调整转换为托幼、小学使用功能时,可按下列规定建设在四层及四层以上:独立占地的托儿所、幼儿园和小学,最大楼层不超过四层时,其活动、保育、教育教学用房等主要功能用房可设置在四层;上述主要功能用房设置在三层及三层以上时,最大楼层不超过五层;改建、扩建建筑与其他非托幼和小学的建筑合建时,其托幼和小学部分应在建筑的底层。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也对中小学校的布局和层数作出相关强制性规定,例如,中小学校应根据学校内主要建筑物的不同功能分散布置相应的教学用房、行政办公用房和生活服务用房,教学用房不应布置在三层以上;运动场地应布置在阳光充足、通风良好的位置,并应与其他部分有良好的隔离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