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彩票如何营销?
从某种程度上说,彩票已经成为公众的“公共品”,但这种“公共品”不是免费的,消费者必须为获得这种“公共品”付出一定的对价,即购买彩票。以“购彩为目的”而进行赌博,不仅是一种“不当行为”,更是一种“违法行为”,但消费者为了图个吉利而消费,更多的是一种“娱乐行为”。正是这种“娱乐行为”的客观存在,给彩票发行带来了巨大的空间。然而,不管是什么样的“动机”购买彩票,消费者都希望获得中奖的“快感”和“满足感”,如果“奖池”奖金缺乏吸引力或者没有中奖“惊喜”,消费者势必会“流失”。
1、突出“大奖”刺激
人们购买彩票,大多是为了求福求运,渴望一夜暴富,尤其是面对高达几千万元人民币的奖池时,更是如此。因此在设计彩票游戏时,需要满足彩民求大求快的心理,突出“大奖”的刺激,“小奖”点缀其间,张榜公布中奖情况,使彩民产生中奖预期,刺激彩民购买。
2、培养“彩票消费群”
除了彩民外,还有些“支持者”和“观望者”。“支持者”希望中奖,同时也能表达他们对社会公益和福利事业的支持;“观望者”虽然没有购买,但也很关心彩票的中奖情况,希望从“赞助者”和“受益者”身上得到意外惊喜。要根据他们的不同特点,分别面对他们进行不同形式的广告宣传,力争使其成为彩票消费群。
3、现场诱导
现代人的消费行为受环境的影响很大,在大型商厦、游乐场设置彩票销售点,营造一种热闹、兴奋的消费环境,随时得到“现场诱导”的消费者难免不甘示弱“跃跃欲试”。
4、运用“明星效应”
“明星效应”就是在彩票的广告宣传中借助名人效应,如乒乓球运动员王涛、排球运动员朱玲、影视明星霍元甲、影视明星刘晓庆等都担任过某个彩票环节的评委。让公众觉得他们身边的普通人在买,而他们都是“有钱人”,“买了也不显阔,不买显得更穷”,在趋同心理的作用下,人们盲目跟从,这也是一种“从众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