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收入计入哪?
首先,这个题目有点大,我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来回答: 假定A公司是一家生产型的企业,2014年1月1日购买了一台机器设备50万,当天又销售了该机器60万,那么,根据会计准则,A公司应确认4万的营业收入和8万的营业成本(这里未考虑增值税),并记录相应的现金流量;但假如同一天,A企业将这台机器租赁给客户,收取租金7.5万元,则按照会计准则,A公司将确认为7.5万元的营业收入,而将支付出去的60万元计为营业成本的冲减项。
从表面上来看,同是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因为收入确认的条件之一就是“与顾客之间发生了交割”,而营业成本作为成本的范畴,只要发生了就应当予以确认,但实质上两者是有区别的:如果直接销售的货物或者提供的服务能够准确计算并确认收入,则通过售后租赁方式取得的收入(即产生的经营性现金流)要低于直接从客户那里获取的收入;反之,如果是先租后售的方式实现交易的完成,那么经营性现金流就会高于直接从客户提供服务的收入。 当然,这种先租后卖的模式必须在实际业务中真正存在,而不是为了少交税款虚构的交易。
另外需要提醒的是,虽然很多企业都有融资融券账户,可以通过该账户进行股票抵押和质押贷款,然而根据现行税收政策,企业通过此渠道获得的资金属于股东借款,应按照借贷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利息,不得扣除任何费用(所得税前不能抵扣);若企业从事融资租赁业务,则应视同销售缴纳相应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