舙的五行属什么?
"舙"字在《康熙字典》里面,“火”部属“火”,但个人以为应为“言”部。根据《说文解字·言部》: 《康熙字典》中“言”部的第一个字是“音”,而“音”字的注释为“从言,音亦声”,可见“音”字系以“言”为形旁、“音”为声旁的字。 而“话”“告”“讽”“谐”“谑”“嘲”“噱”等字都属“言”部。
综上,“话剧”“相声”中的“话”和“笑话”“解说”中的“笑”都应该写作“笑话”或“解话”;而“告状”“忠告”“暗示”中的“告”应该写作“告之”或者“暗示之”……这样才符合古文字的结构规律和现代汉语的语法规则。 至于“舙”字,按照结构规律,就应该取“言”部,所以其正确的字形应该为“話”(繁体)。而“画”“劃”等字属“畫”部,应单独成字而不宜与“話”字合体。否则,如“话说”中的“话”,就不合理了! 当然,如果一定要保留“話”字,也可以将其作为方言字处理。不过这样的结果就是“话”字的读音全部变为huà而不是huà了……这似乎也是不可取的。
于是,我打算采用一种新的方法来给“话”字归字——把“話”字拆分后组合成一个新字。 根据《康熙字典》“话”字的注释,其部首应为“言”。而根据《康熙字典》“說”字的注释则知其部首应为“言”和“舌”。那么,就可以把“话”字拆分成“言”“舌”“话”三个部分,然后把这三个部分拼合成一个全新词语——“诉舌话儿”。 “诉舌话儿”——(xù shuō huà er)。
这个新词的意思是“讲述,叙述”,比如你跟人家聊天时说起自己小时候的事,你就可以说“诉舌话儿”,而一旦动笔写成文章,这些琐碎的小事就没有了存在的价值,就必须删除,这就是“删削”。 所以,用“诉舌话儿”代替“话”字,就避免了所有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