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费计入固定资产吗?
根据《企业财务通则》第二十七规定,企业应当正确反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价值,按照规定足额提取折旧和摊销。企业的固定资产包括属于国家统筹安排的未确认为本企业固定资产的下列资产:(四)人防设施。
因此,人防费支出应计入"在建工程"科目,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对于属于人防配套设施的地下设施,因企业人防配套设施在竣工之后,其所有权属归企业所有,企业可依法对人防工程进行开发利用,收益归企业所有,故企业对人防配套设施支付的建筑工程价款及其他有关费用,应计入该项工程建设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