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多个厨房?
出租房多个厨房的处理方式是:
1、如果有居住人实际居住在里面,并且居住人同意支付一定费用,就可以按居住人的标准进行安装,具体费用需要居住人和承租人进行协商,
2、如果居住人不同意支付费用,或者房屋长期空置,建议按非居民用户的报装标准进行。
厨房是出租房屋应当具备基本的生活设施,承租人在租赁房屋期间使用厨房,应当支付厨房屋的使用费用,当事人对租赁房屋的使用有约定的,按照双方的约定支付费用。
当事人对租赁房屋的使用费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厨房与水电气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承租人支付厨房使用费不能抵扣水电气费,水电气费应当由使用者支付,可以根据厨房使用者的使用时间按当地非居民用气标准进行收取。
《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出租人侵权责任】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的继承】在房屋租赁期限内,出租人将其所有权转让给第三人,该房屋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受让人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