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贷款的人能成担保吗?
有贷款的人能不能当担保人要分情况:
1、有贷款,但是贷款是用于经营,并且自己有固定的收入,有能力还清贷款的,可以当担保人。
2、有贷款,但所欠的债务数额巨大,没有偿还能力的,不能当担保人。
担保人是债务人的“保险”,债权人需要债务人提供担保的时候,债务人有足够偿还贷款的实力,对债权人而言,担保人对履行债务就有保障。如果担保人不具有担保能力就做担保了,相当于给债权人放了个空炮。
作为担保人要对担保的形式有所了解,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
“一般担保”是双方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话,就按照一般担保承担担保责任。承担一般担保责任的担保人享有一种“先诉抗辩权”,也就是说,债务到期,债权人必须先跟债务人索要,索要不到再将担保人与债务人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假如法院判决或者当事人同意先执行债务人的全部财产,担保之债在债务人的财产未执行之前可以暂时不执行。等到债务人的财产被执行完之后,债务仍未得到清偿的,才继续执行担保人的财产。假如债务人的财产被执行后,债务还有一部分未清偿,担保人仅就剩余部分承担清偿责任。
“连带责任担保”是一方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明确约定承担连带责任,被担保人到期不还款,担保人要与被担保人一起还,承担赔偿责任。连带责任担保的债务人,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