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历腊月生肖是什么?
1950年腊月23日,阳历1951年2月6日,春节是2月4日 此时农历十二月廿三,已交立春,从干支纪年法上看,这一年是辛丑牛年(牛在这一年的“地支”属“丑】。但这是农历十二月二十三,那么这一天是“小寒”节气的第6天【冬至—大寒—雨水——惊蛰】。
1951年2月8日(正月初一),开始进入辛卯兔年。所以,从干支纪年方法上来讲,属兔无疑了。 但问题是,这个时候已经立春了!按照古代“立春”定岁的说法,立春之时新年刚刚来到,应该以立春为界划分年度。而现代科学认定的是公历元月一日为元旦,农历正月初一为春节。于是,问题来了:农历正月,即公历一月,立春与过年(元月一日)之间相差几天乃至十几天的情况都有出现,那么,这时候的生肖究竟是以立春还是过年为准呢? 一种意见认为,应该以立春为准、从立春这一天开始,新的一年算起了。理由是,农历是中国传统的阴阳合历,阴历主要根据月亮盈亏变化确定月份,阳历则主要根据太阳周年运动确定。农历每个月初,当朔月出现在凌晨(子夜)时,农历本月就开始啦;每月月末,当望月出现在正午(午时)时,这个月就结束了。农历的月与阳历来对应,都反映了太阳周年运动。在一个月里,太阳经过南北回归线两次,也就是经历了寒暑两个节气。以立春作为一年之始符合农历的规律。
另一种意见则认为,应当以农历(即传统阴历)正月初一为新年,属相以此为界进行轮换。理由是在中国传统观念中,初一就有年的意思了,比如“春节”和“新岁”均指农历正月初一。而且,这一天的昼最长,阳气最盛;而在立春日,昼虽短,阳气却是最足的一个节气。从传统观念上讲,这个“春节”也应当属于腊月。 以上两种观点都有一定道理,但笔者更赞同第二种观点。因为第一种观点虽然符合农历的科学规律,但却没有考虑到中国民间自古以来的传统,而且将“春节”与“新年”混为一谈,容易误导读者。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在民国以前,农历正月初一才是真正意义的“春节”,而立春只是“打春”,意味着春季的开始,其重要性远不及正月初一。直到民国以来,人们才重新定义了“春节”的概念,把农历正月初一改为“春节”,立春日改了名叫“打春”。根据这一特殊历史进程,我们应当承认现行公历元月一日为元旦,农历正月初一岁为春节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