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都是自然人吗?
不是的,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可以是法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规定;“ 合伙企业一般由五个以下股东组成”,但是并没有限制自然人作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所以一个合伙企业中可以有法人股东。而且根据该法的第二章中对合伙企业财产、交易、财务、税务等方面的规定,合伙企业的运营和管理与有限公司差不多,只是没有设立公司章程的外资企业而已,管理起来比个人独资企业要复杂些。
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法人作为合伙人会有一些要求。 根据该法第三章“合伙企业的事务和执行”中的相关法律规定: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委托代理事项应当记载于合伙人会议记录。” 所以如果法人要做为一个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其参与合伙事务的方法就只能是通过委托其他合伙人或者委托代理机构办理。
同时,根据该法第四章“入伙、退伙”的相关法律规定: “新合伙人入伙时,原合伙人是法定清算人……” “退伙事宜按照下列方式办理:……(二)法定清算人……” 可见,如果是法人作为合伙人,其在入伙和退伙方面都会受到更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