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贼是指什么生肖?
鼠,应该是老鼠吧。 盗贼,就是偷东西的人,用现代语言描述其实就是盗窃犯。那什么是盗窃呢,根据刑法规定,盗窃罪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这里所说的财产必须是由自然人所拥有或者控制的财物的社会观念形态,包括物质财富如钱物、粮食、煤炭、机器等以及非物质财富如电力、煤气、通讯服务、网络虚拟财产等等。因此可以这样理解盗贼这个词,把盗贼理解成指代偷东西的人和行为。再具体一点说,将这个词语分成“盗”和“贼”两部分,“盗”指的是偷窃的行为,“贼”指的是偷窃的人,两者结合在一起指的就是专门实施偷窃行为的犯罪分子。 那么现在的问题来了,鼠是什么。鼠是动物,没错的,但是你能说它是财产吗,显然不能,它只是一类生物的总称,并不是某项具体财产。所以不能认为鼠是盗贼中“盗”字所指代的对象。
那能不能说鼠是盗贼中的“贼”字所指代的对象呢。在现实意义上来说确实如此,因为人是同类之间互相区分的主要对象,而人在动物的分类上属于兽纲灵长目人科,与人类同属一个科的动物只有猿类和猩猩两类,也就是说从动物学角度来看人和猿类、猩猩都属于同一类,我们称之为真核生物;而一切非人的动物,即所有哺乳动物、鸟类、爬行动物和鱼类都属于异核生物。所以在动物分类系统之上建立的人类社会体系是有其科学依据的。
既然动物和人都属于异核生物,那么动物就不可能成为“贼”字所指代的对象,因为“贼”字的本义就是指偷盗他人所占有的财物,而动物是没有所谓“占有所得”这一说法的(除却驯化动物),它们不可能成为“盗贼”中“贼”字所指代的具体事物。于是问题就来了,“贼”字本指盗贼,而现在“贼”字已经演化成了表示一类犯罪的词,这时再要求“贼”字具有原来的字面意义显然是不合理的,于是人们只能对这类犯罪进行描述性定义——即用含有贬义的词来定义另一类包含有贬义的词,这实际上是一种循环定义。这种循环定义的确缺乏科学性,但却不影响刑法立法和司法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