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别墅违建怎么处理?
1、责令停工并限期改正; 2、逾期未改,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3、逾期未拆除的,拆除违法建筑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对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进行装饰装修的行为进行处罚。 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对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装饰装修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可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私自扩建的房屋进行处罚。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暂行规定》第十条,对于未经规划部门批准,私自扩大房屋建筑面积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其停止销售或禁止居住使用,并由原批准机关予以收回。
对私自开挖地下空间的行为进行处罚。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违反本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三款关于“禁止任意挖掘或者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绿地、道路以及其他共有部分”的规定,由相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违法建筑依法作出限期拆除决定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自行拆除的,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应当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强制拆除。您所说的这个情况,属于违法建筑,行政机关已经做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则该处罚决定书经过法院强制执行或者行政机关强制执行均有效。 在实际中,由于历史遗留的原因,有些违章建筑可能没有相关的审批文件,这时要确认是否属于违章建筑,则需要看该建筑的图纸设计资料以及向当地的规划部门去核实,如果确实是违章建筑,则应该由当事人自整改期限届满之日起,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金额上限为罚款金额的1倍)。 如果对执法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到上级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