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金融分权?
从政府层次的角度可以将金融分权区分为垂直分权和横向分权。所谓垂直分权是指上级政府(中央政府)向下级政府(地方政府)甚至基层政府进行金融职权的适度分解与授予。所谓横向分权是指同一层级的不同政府部门在金融行政管理事务上的分工与分权。横向分权既可以理解为中央政府内部财政、央行等部门之间的管理权限的划分,也可以理解为地方政府在金融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部门分工和分权。从我国实际出发,其重点应当是实行中央与地方的垂直分权。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间的金融分权是分权制的重要内容,这种分权包括赋予各级政府一定独立的金融决策和管理权,也包括对各级政府投融资、财政补贴和税收等金融政策制定与实施方面相对灵活的权力。同时,分权制下要求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要形成竞争机制。这种竞争主要是管理上的优化竞争和经济上的充分竞争。前者推动各项管理工作的不断优化,后者推动各地经济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