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可以抵利润吗?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属于企业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的部分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固定资产折旧是企业所得税前的扣除项目,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也是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也就是说,只要是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3号、财税〔2015〕106号、财税〔2018〕54号等政策文件中规定了可以加速折旧政策的,对于购进符合折扣条件的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性税前扣除,是不需要并入企业收入总额,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也不存在调整利润的问题。
同时,《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因此,贵公司购进的用于研发活动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研发等目的的仪器、设备,如果符合税法的规定,是可以进行一次性扣除的,也不应调整应纳税所得额,而是调整固定资产的折旧调整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