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养老金能转回河北吗?
可以转的,具体的办理流程如下: 第一步、在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立社保缴费凭证; 第二步、在转入地申请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第三步、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信息,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第四步、转出地在接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下列手续并将复印件寄送至转入地: 第五步、按照社会保险经办规程将相关信息录入数据库,完成社保关系转移接续。
目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已经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申请办理,网上开通的是一次性办理全部转移业务,如果符合条件的话,可以在线直接申请办理。 网址:http://www.12333.gov.cn/lbsfin_search/sccrchprj.aspx 提示:如果是异地就业,想将北京的社保转到上班所在地,也是同样办理的,只要满足条件就可以。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50周岁前曾有北京市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在户籍地的,按国家规定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户籍地,由户籍地办理退休手续。
办理材料
1、申请人在北京市社保网上服务平台(www.bjrbj.gov.cn/csibiz)打印或在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前台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转移联系函》;
2、申请人在北京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原件
(缴费证明应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
3、申请人在转入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关系的证明
(具体开具单位应详询转入地社保机构)
4、申请人为外埠农业户口的无需提供此证明;申请人为外埠非农业户口的需由申请人所在户籍地县以上劳社部门开具户籍证明。
5、外埠非农业户口申请人若申请将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的资金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的(经本人书面申请确认后),应提供本人本市开户的存折或借记卡,代办的提供代办人的存折或借记卡。
6、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在国家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年龄且社会保险达到待遇领取条件前1个月内,将上述材料提交北京市最后一次缴费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北京市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申请人的转移和终止京籍申请一个月后,将办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