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籍运动员吗?
2019年7月4日,国家体育总局正式对外公布了《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其中对中国籍运动员的界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且连续在外停留时间不超过365天(含365天)” 这意味着,如境外参赛或训练期间,在境外居住时间超过365天的中国籍运动员,将自动丧失中国人身份,不再具有参加国内比赛的资格。
以足球项目为例。中超联赛的注册球员中,拥有外国国籍的归化球员李可、侯永永等人,以及入藉华裔球员黄博文、杨立瑜等人在此新规下都将失去比赛资格——虽然他们仍可继续代表国家队参赛,但因为国家队参赛大部分情况下是在国外进行,所以这些球员实际上将因此无法亮相。
当然,如果上述球员选择退出国家队,或者只能代表中国队参加亚冠这种亚洲范围的赛事,那么他们就能够在中超联赛继续踢下去。但问题在于,退居二线作壁上观和直接退役并无实质区别,对于职业球员的职业生涯来说影响并不大。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这一规定并不涉及到运动员申请外国人永久居留权的问题,而是仅仅针对中国国籍的赋予与剥夺。也就是说,即便一名运动员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但是他依然可以代表中国队参赛,只不过在赛场外可能遇到一些来自移民局的麻烦。